微信号(手机同号):13456827720
行业动态
解封担保 诉前保全担保 诉中保全担保 继续执行担保 履约担保 投标保函 预付款担保 业主支付担保 农民工工资支付担保
哪些账户法院不能查封
时间:2024-07-30

哪些账户法院不能查封

法院查封是法院执行程序中常见的一种强制执行措施,是指法院对被执行人享有的特定财产采取的一种控制措施,以使其不能转移、处分。法院查封制度对于保障债权人权利、顺利实现债权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不可被查封账户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251条规定:“人民法院采取查封措施,不得查封下列财产”: 公民的衣服、生活用品、食品和居住的房屋、公安机关证明需要及其维持生活、训练、执行职务所必需的车船和其他交通工具 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品 授予被执行人的勋章、奖章、荣誉证书等 此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115条规定:“查封、扣押被执行人银行存款的,应当预留足额的生活费用。具体预留标准,参照当地低保标准确定。” 除上述情形外,以下账户亦不能被法院查封: 社会保障账户:社会保障账户中存储的养老金、医疗保险金、失业保险金等社会保障待遇,属于被执行人的基本生活保障和社会保障权益,法院不得将其查封。 抚恤金账户:抚恤金账户中存储的抚恤金,属于被执行人的精神抚慰金和帮助金,法院不得将其查封。 职业年金账户:职业年金账户中存储的职业年金,属于被执行人在履行劳动合同期间缴纳的专项养老保障金,法院不得将其查封。 住房公积金账户:住房公积金账户中存储的住房公积金,属于被执行人在缴纳公积金期间缴纳的专项住房保障金,法院不得将其查封。 学生资助贷款账户:学生资助贷款账户中存储的国家助学贷款,属于被执行人在就读期间获得的专项助学资金,法院不得将其查封。 特定规定账户: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或者行政规章规定,特定用途账户中的资金受到保护,不得被法院查封,例如:国家重点扶贫项目、国家重大科技项目、军工科研项目等账户。

查封账户的程序

法院对被执行人账户进行查封,应当遵循以下程序: 1. 查封前,法院应当审查被执行人财产状况,确定被执行人账户中是否有可供查封的财产; 2. 确认可查封的账户后,法院应当向被执行人以及账户管理机构发出查封通知书,明确查封的账户、冻结数额以及解除查封的条件; 3. 查封通知书送达账户管理机构后,账户管理机构应当协助法院执行查封措施,并不得允许被执行人转移、处分查封的账户中的财产; 4. 查封后,法院应当及时向被执行人送达查封决定书,告知其查封的事由、内容、期限,以及解除查封的条件。

查封解除

法院查封的账户,应当在执行程序终结后及时解除查封。法院可以通过以下途径解除查封: 1. 执行程序完结,被执行人已履行全部债务; 2. 根据执行程序规定,法院作出终结本次执行的裁定; 3. 被执行人与申请执行人达成和解,申请执行人不再继续执行; 4. 执行依据被撤销、裁定变更、撤销或执行期间届满而终结; 5. 人民法院裁定查封措施不当的。

裁判文书

最高人民法院案例: [(2022)最高法民申864号](https://wenshu.court.gov.cn/wenshu/content/959191b9a7284c63870b621ddbe0c8fb/index.htm?docId=959191b9a7284c63870b621ddbe0c8fb) **案情简介:**上诉人王某某因欠下某银行贷款形成借款合同纠纷,被银行诉至法院。一审法院判决王某某向银行偿还全部借款本息,本判决生效后,银行向法院申请执行。执行过程中,法院查封了王某某的部分银行账户。王某某以其银行账户中存储的存款属于其生活必需品和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品,被执行人仅有父亲且丧失劳动能力,其父无其他收入来源为由,申请法院解除查封。但一审法院驳回王某某的申请,王某某不服,向二审法院提起上诉。 **二审法院审理后认为:**一审法院对本案双方的争议是否属于生活必需品的认定,系对事实认定的问题,二审法院无需审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251条第2款的规定,最低生活保障金不属于不能执行的财产范围,但法院在执行过程中,应当为生活必需品的被执行人预留足额的生活费用。本案中,一审法院对被执行人王某某账户进行查封,预留了足额的生活费用,并经本院复查,预留的生活费用符合本地区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故无证据证明、或不足以证明一审法院预留的数额不足。王某某上诉主张的理由不能成立,维持原判。 **裁判结果:**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结语

法院查封制度在执行程序中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是保障债权人权利、顺利实现债权的重要措施。但是,为了保障被执行人的基本生活和社会保障权益,法律对法院查封账户的行为进行了严格的限定,明确规定了不得被查封的账户种类。在进行查封时,法院应当严格遵守法律规定,对被执行人的银行账户进行逐一审查,避免不必要的纠纷产生。
13456827720
13456827720
已为您复制好微信号,点击进入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