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户法院冻结 发工资
时间:2024-07-30
**基本户法院冻结 发工资**
一、基本户冻结的法律依据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06条规定:“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判决执行而使被执行人丧失履行能力的,可以判决先行冻结被执行人的部分或者全部财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法》的司法解释第479条规定:“可能因判决执行而使被执行人丧失履行能力的,应当指被执行人可供执行的财产明显不足以清偿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二、法院冻结基本户的程序
人民法院冻结被执行人的基本户,应当符合下列程序:
申请人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交申请书,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 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申请人提供的证据材料证明被执行人可能因判决执行而丧失履行能力时,应当裁定冻结被执行人的部分或者全部财产,并通知被执行人。 人民法院应当在冻结被执行人基本户后的5日内,通知被执行人。三、法院冻结基本户后发工资的规定
当法院冻结基本户后,企业无法正常发放员工工资,因此,《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民事判决的若干规定》第23条第2款规定:“企业职工生活保障费在扣除企业应缴纳的税款,包括养恤保险费、医疗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后,应发职工工资的70%可提取备用金用于按月支付。”
四、申请发放工资的流程
企业申请发放工资备用金的流程如下:
企业向执行法院提交申请书。 申请书中应当写明申请发放备用金的金额、用途,并附送已扣缴税款、保险费的证明材料。 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符合条件的,裁定准予企业申请。 人民法院裁定后,企业持裁定书到冻结基本户的银行支取备用金。五、对企业发放工资备用金的监管
为了防止企业滥用工资备用金,人民法院对企业发放工资备用金实行严格的监管措施:
企业应当将工资备用金专款用于发放员工工资,不得挪作他用。 企业应当在次月15日前将工资备用金的使用情况报送执行法院备案。 人民法院对企业发放工资备用金的情况定期检查,发现企业有挪用或滥用工资备用金的情形,将依法追究企业责任,并采取相应的制裁措施。六、其他注意事项
除了以上内容外,企业在发生基本户冻结还需要注意以下事项:
企业应当及时向执行法院报备解冻基本户的账户和金额。 企业应当加强财务管理,避免出现欠缴税费、保险费等违法行为。 企业应当依法保障员工合法权益,不得拖欠或克扣员工工资。总之,法院冻结基本户发工资是一项复杂的法律程序,企业应当严格遵守相关法律规定,按照规定申请并合理使用工资备用金,依法保障员工合法权益,避免因滥用工资备用金而受到法律制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