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部解除查封决定书
时间:2024-07-30
农业部解除查封决定书
农解封〔2023〕 号
当事人:**[当事人姓名或名称]**,**[证件类型及号码]**,**[地址]**,**[联系方式]**。
经查,你(单位)**[简要概述查封事由,例如:于某年某月某日在某地从事了某种农业生产经营活动]**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名称]**》第**[具体条款]**条的规定。我部于**[年月日]**对你(单位)**[被查封的具体物品、场所、设施等]**依法进行了查封。
经调查核实,现查明**[详细说明解除查封的理由,例如:当事人已积极整改违法行为、 当事人提供的证据能够证明其行为不构成违法、查封期限已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二十四条、**[其他相关法律法规依据]**的规定,决定解除对你(单位)**[被查封的具体物品、场所、设施等]**的查封。
你(单位)应当积极配合,于**[ 年 月 日]**前到**[ 具体地点 ]**接受被查封**[物品、场所、设施等]**。
如对本决定不服,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 上一级农业主管部门 ]**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个月内向**[ 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 ]**提起行政诉讼。
农业部(盖章)
**[ 年 月 日 ]**
**【使用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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