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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查封车辆公示
时间:2024-07-28

法院查封车辆公示

## 一、引言

近年来,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车辆保有量持续攀升,随之而来的涉车纠纷也日益增多。为维护司法权威、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法院在审理相关案件时,常常依法对涉案车辆采取查封措施。为提高司法透明度,方便公众查询相关信息,现将法院查封车辆的有关事项公示如下。

## 二、法律依据

法院查封车辆的法律依据主要有:

1.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 第一百零一条 人民法院对于可能转移、隐匿、毁损的财产,以及其他需要采取保全措施的财产,可以裁定先予执行。法律规定也可以由当事人申请人民法院裁定先予执行。 * 第一百零二条 财产保全限于请求的范围,或者与本案有关的需要以保全为保障的范围。 * 第一百零七条 财产保全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或者法律规定的其他方法。

2.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

## 三、查封范围

法院可依法对以下类型的车辆采取查封措施:

1. 作为案件争议标的的车辆,例如:借贷纠纷中用作抵押物的车辆、买卖合同纠纷中的车辆等;

2. 被执行人所有或享有其他权利的车辆,用于执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3. 与案件有关,需要查封的车辆,例如:交通肇事逃逸案件中肇事车辆等。

## 四、查封程序

法院查封车辆一般需经过以下程序:

1. 申请:当事人可以书面或口头形式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请求查封相关车辆。法院审查后,认为符合法定条件的,应当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

2. 执行:法院执行人员持相关法律文书,到车辆所在地对车辆进行查封。查封时,应当通知被执行人到场,并邀请见证人见证。查封后,法院应当制作查封清单,并由在场人员签名或盖章;

3. 公示:法院可以通过网络、公告栏等方式对查封车辆信息进行公示,方便公众查询。公示内容一般包括:案件当事人信息、车辆信息、查封时间、查封机关等。

## 五、注意事项

1. 车辆被法院查封后,所有人或使用人不得擅自转移、隐匿、毁损、变卖车辆,否则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 车辆被查封后,并不影响车辆所有权的归属,车辆所有权人仍然享有对车辆的所有权。但车辆所有权人在法院解除查封之前,不得对车辆进行处分。

3. 利害关系人如果对车辆查封有异议,可以通过以下途径维护自身权益:

* 向法院提出执行异议;

* 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

* 提起诉讼。

4. 公众可以通过以下途径查询法院查封车辆信息:

* 登陆相关法院网站查询;

* 前往法院公告栏查询;

* 拨打法院咨询电话查询。

## 六、结语

法院查封车辆是保障债权实现、维护司法公正的重要手段,同时也是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必要措施。希望广大群众理解和配合法院工作,共同维护良好的司法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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