宾县法院查封房屋公告
时间:2024-07-28
宾县人民法院查封房屋公告
(2023)宾执字第XXXX号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XXX与被执行人XXX一案中,已于XXXX年XX月XX日依法对被执行人XXX所有的位于XXX市XXX区XXX路XXX号XXX室的不动产(房屋所有权证号:XXXXX)予以查封。现公告如下:
一、查封期限自XXXX年XX月XX日起至XXXX年XX月XX日止,共计XX个月。
二、查封期间,未经本院同意,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对上述查封财产进行出租、出售、抵押、赠与等处分行为,否则,由此产生的后果及法律责任由行为人自行承担。
三、被执行人及相关权利人应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XX日内到本院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如拒不履行,本院将依法采取拍卖、变卖等措施处置上述财产。
四、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本院将选择在淘宝网司法拍卖平台公开处置上述财产,有意竞买者可登录淘宝网司法拍卖平台(http://sf.taobao.com)进行实名注册登记并报名参加竞拍。
五、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当事人和其他参与诉讼活动的人。
特此公告
宾县人民法院
XXXX年XX月XX日
承办法官:XXX
联系电话:XXXX-XXXXXXXX
监督电话:XXXX-XXXXXXXX
联系地址:XXX市XXX区XXX路XXX号
邮政编码:XXXXX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