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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产保全法院会收费用
时间:2024-07-27

财产保全法院会收费用

在涉及财产权益的诉讼中,申请财产保全措施是当事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重要手段。财产保全,顾名思义,是指人民法院在当事人起诉前或诉讼过程中,为保障将来生效判决能够得到顺利执行,而依法采取的限制或禁止被申请人处分其特定财产的强制措施。司法实践中常见的财产保全措施包括查封、扣押、冻结等。

然而,很多人不知道的是,申请财产保全并非完全免费。除了需要向法院缴纳一定的担保费用外,在某些情况下,法院还会收取相应的财产保全费用。那么,法院收取财产保全费用的法律依据是什么?什么情况下需要缴纳?本文将对此进行详细阐述。

一、法院收取财产保全费用的法律依据

我国法律明确规定了人民法院在财产保全过程中会产生费用,并授权由最高人民法院制定具体的收费办法。具体而言,相关法律依据主要包括:

1.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二条规定:“申请有财产担保的,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申请人提供担保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拒绝提供担保的,驳回申请。”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八条规定:“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申请人应当在十五日内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逾期不提起诉讼、申请仲裁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保全措施。”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条规定:“当事人对保全或者解除保全的裁定不服的,可以在裁定作出后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复议,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2.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诉讼案件收费办法》

《收费办法》第三条规定:“案件受理费分别按照下列标准交纳:(一)财产案件,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价额,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计交纳……”

《收费办法》第十条规定:“申请财产保全的,按照申请保全的数额或者价额,比照本办法第三条财产案件受理费的比例交纳申请费。”

《收费办法》第十三条规定:“财产保全费由人民法院向申请人收取,并根据实际发生的费用情况,按照下列规定确定金额:(一)查封、扣押动产,保管期间产生费用,按照实际支出计算;……”

《收费办法》第十四条规定:“申请人申请撤销保全或者提供担保的,已经发生的财产保全费,由申请人负担。”

由上述法律条文可以看出,法院收取财产保全费用并非没有依据的任意行为,而是有明确法律规定的。申请财产保全的费用大致可以分为两类:一是申请费,二是财产保全费。申请费在提出申请时缴纳,而财产保全费则是在采取保全措施后,由法院根据实际发生的费用情况计算收取。

二、哪些情况下需要缴纳财产保全费用?

一般情况下,财产保全费用主要包括以下几项:

1. 案件受理费: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诉讼案件收费办法》第十条的规定,申请财产保全的,需按照申请保全的金额或价额,比照该办法第三条财产案件受理费的比例缴纳申请费。也就是说,申请财产保全时,需要按照起诉的标准预先缴纳一部分案件受理费,待案件受理后,已收取的保全申请费可抵扣案件受理费。

例如,老王起诉老李偿还100万元的借款,同时申请财产保全冻结老李名下价值100万元的房产。根据案件受理费的收费标准,100万元标的额的案件受理费为15700元,则老王在申请财产保全时,需要预先缴纳15700元的案件受理费。

2. 保管费用: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诉讼案件收费办法》第十三条的规定,查封、扣押动产,保管期间产生费用的,按照实际支出计算;查封、扣押不动产、冻结其他财产权,执行中实际发生的费用,由被执行人负担。也就是说,如果法院采取了查封、扣押动产的保全措施,在保管期间产生了保管费用,则需由申请人先行垫付,待案件结束后,由败诉方负担。

例如,老张起诉老赵要求返还车辆,并申请法院扣押了老赵名下的一辆轿车。在法院扣押车辆期间,产生了停车费、保管费等费用,则这部分费用需由老张先行垫付,待案件结束后,由败诉方负担。

3. 评估、拍卖费用:

在财产保全过程中,如果涉及到评估、拍卖等程序,则会产生相应的费用,这部分费用通常由申请人先行垫付,待案件结束后,由败诉方负担。

4. 其他费用:

除了上述费用外,在财产保全过程中,还可能产生公告费、交通费等其他费用。

需要注意的是,并非所有财产保全都需要缴纳上述费用。比如,法院只冻结了被申请人的银行账户,没有查封、扣押财产的,则通常不需要缴纳保管费用。

三、关于财产保全费用的其他问题

1. 财产保全费用的承担

财产保全费用原则上由申请人先行垫付,待案件结束后,由败诉方负担。但在以下几种情况下,财产保全费用可能需要由申请人自行承担:

(1) 申请人申请撤销保全或提供担保的,已经发生的财产保全费,由申请人负担。

(2) 申请人恶意申请财产保全,造成被申请人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2. 如何减免或退还财产保全费用

为了减轻当事人诉讼负担,法律也规定了一些可以减免或退还财产保全费用的情形:

(1) 当事人经济确有困难的,可以申请减免或缓交财产保全费用。

(2) 财产保全解除后,已经收取的保全费用,扣除实际支出的费用外,剩余部分应当退还给申请人。

3. 财产保全费用的缴纳方式

财产保全费用的缴纳方式一般在法院的缴费通知书中载明,可以通过银行转账、网上缴费等方式进行缴纳。

结语

财产保全是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的重要手段,但申请财产保全并非完全免费。在申请财产保全前,建议事先咨询专业律师,了解相关法律规定和费用承担,避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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