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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房中的房产法院能否查封
时间:2024-07-27

过房中的房产法院能否查封

过房,是指将自己所有的不动产无偿赠与他人,又称“赠与房屋”。在实际操作中,一般是以遗赠的方式进行,即先写遗嘱将房产赠与他人,待赠予人死亡后,受赠人凭遗嘱到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过户手续取得房产权。

在过房尚未完成的情况下,房产是否可以被法院查封是个值得探讨的问题。本文将从过房的法律性质、法院查封的法律规定以及过房对查封的影响等方面进行分析。

一、过房的法律性质

过房属于赠与合同的范畴。合同成立后,赠予人对赠与财产丧失所有权,受赠人取得所有权。根据《合同法》的规定,赠与合同在下列情况下生效:

赠与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受赠人有相应的受赠能力; 赠与标的物是合法标的; 赠与的意思表示真实意思; 赠与合同经赠与人签名与受赠人接受。

二、法院查封的法律规定

《民事诉讼法》第101条规定:“人民法院对被执行人享有的下列财产可以查封、扣押、冻结:

房屋; 其他不动产; 机械设备、交通工具、原材料; 银行存款。 ”

司法解释明确,法院在执行时,可以对被执行人拥有所有权、抵押权、典权的房产进行查封。也就是说,只有在房产属于被执行人所有的情况下,法院才有权查封。

三、过房对查封的影响

过房是赠与人主动将房产无偿赠与他人,在此过程中,赠与人对房产的所有权发生转移。如果过房已经完成,受赠人已经取得房产所有权,那么房产就不再属于赠与人所有,法院自然也无权对其进行查封。

但是,在过房尚未完成的情况下,情况就有所不同。

如果过房手续已经启动,但尚未完成过户登记,此时房产仍属于赠与人所有。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01条的规定,法院对被执行人享有所有权的财产可以查封。因此,法院可以对过房中的房产进行查封。

但是,需要注意的是,法院查封的只能是赠与人生前赠与的房产,而不包括赠与人死亡后才取得的房产。因为赠与人死亡后,其享有的财产才真正属于受赠人所有,此时受赠人的房产已经不再属于赠与人的遗产,法院也就无权对其进行查封。

四、结论

综上所述,过房中的房产能否被法院查封,取决于过房是否完成。

如果过房已经完成,房产所有权已经转移至受赠人,法院不能查封; 如果过房尚未完成,房产所有权仍属于赠与人,法院可以查封; 但法院查封的只能是赠与人生前赠与的房产,不包括赠与人死亡后才取得的房产。

因此,为了避免过房中的房产被法院查封,赠与人应当及时办理过户登记手续,将房产所有权转移至受赠人名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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