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陵区法院查封手表
为依法保障申请执行人合法权益,近日,高陵区法院对被执行人陈某所持价值10余万元的手表采取查封措施。
经查明,申请执行人华某与被执行人陈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经过法院审理,判决陈某偿还华某借款本金及利息合计30余万元。判决生效后,陈某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在穷尽所有执行措施后,华某向高陵区法院申请查封陈某名下手表。
高陵区法院经审查后认为,华某申请符合法律规定,裁定准予查封陈某名下手表。执行干警依法对陈某所持价值10余万元的手表进行查封,并制作查封扣押笔录。查封后,该手表将由法院进行保管,待案件执行完毕后再依法处置。
本案中,高陵区法院对被执行人名下手表采取查封措施,充分发挥了法律的强制性和执行力,切实保障了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有效遏制了被执行人的规避执行行为。同时,也给其他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被执行人敲响了警钟。
查封手表的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的规定,人民法院对被执行人可以扣押、查封、冻结的财产包括:被执行人占有或者实际控制的动产、不动产、收入;被执行人享有的知识产权和其他无形财产;依法可以扣押、查封、冻结的其他财产。
手表作为一种动产,属于法院可以查封的财产范围。查封是人民法院在执行程序中对被执行人的财产采取的一种强制措施,其目的在于确保执行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得以实现,防止被执行人处分财产逃避执行。
查封手表的程序
申请执行人申请查封手表,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交查封申请书,并附有下列材料:
生效法律文书; 申请执行书; 被执行人财产线索; 其他必要材料。人民法院经审查符合法律规定的,应当在受理申请之日起三日内作出裁定,并送达申请执行人和被执行人。
人民法院裁定查封后,应当及时通知被执行人,并责令其在指定期限内到法院接受询问,说明财产情况。被执行人拒不说明的,人民法院可以对其采取拘留等强制措施。
人民法院查封被执行人的财产后,应当妥善保管,并制作查封扣押笔录。查封扣押的财产不得移交申请执行人保管。
查封手表的注意事项
在查封手表时,需要注意以下事项:
确保被查封的手表确系被执行人的财产; 查封手续必须合法,不得擅自对被执行人的财产采取查封措施; 查封时应当注意保护被查封的手表的完好,避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查封后,应当及时通知被执行人并做好相关记录; 在执行程序终结前,未经人民法院许可,任何人不得处分被查封的手表。总之,人民法院查封被执行人名下手表是保障申请执行人合法权益,有效执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一项重要强制措施。在查封手表时,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程序进行,并注意相关注意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