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封的房产归属法院管辖吗**
查封是人民法院在诉讼过程中,为确保诉讼结果的有效执行而采取的一种强制性措施,是对涉讼财产的一种控制。被查封的房产属于诉讼中的争议财产,其归属的法院管辖具有重要的法律意义,影响到当事人的诉讼权利和诉讼效率。
一、查封的房产是否归属法院管辖
查封的房产是否归属法院管辖,一直是司法实践中的争议焦点。主要有以下两种观点:
1. 主张管辖权观点
该观点认为,查封的房产已经处于人民法院的实际控制之下,为了确保诉讼的顺利进行和判决的有效执行,人民法院应当具有对查封房产的管辖权。特别是,当涉讼房产发生争议时,人民法院更有利于及时有效地处理争议,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2. 否定管辖权观点
该观点认为,查封仅仅是对涉讼房产采取的临时性措施,并不改变房产的权属关系。房产的所有权仍然属于原所有人,人民法院对查封房产不具有管辖权。如果涉讼房产发生争议,应当由房产所在地的法人民法院予以管辖。
二、司法实践中查封房产的归属法院管辖
在司法实践中,对于查封房产的法院管辖问题,各级法院的裁判尺度并不统一。有的法院支持管辖权观点,有的法院支持否定管辖权观点。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 对于涉讼房产分割请求
有的法院认为,涉讼房产的分割请求涉及对房产所有权的处置,属于物权请求,应当由房产所在地的法人民法院管辖。例如,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诉讼物齐优先管辖原则困难案件处理的规定(试行)》第20条规定,“诉讼保全后的诉讼物产权纠纷,由产权登记所在地法院管辖”。
2. 对于涉讼房产租赁或使用权争议
有的法院认为,涉讼房产的租赁或使用权争议不涉及对房产所有权的处置,属于合同纠纷或侵权纠纷,应当由对合同或侵权行为具有管辖权的法人民法院管辖。例如,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在诉讼过程中诉争标的物已实际登记在一方当事人名下的案件管辖权分配问题的规定》第6条规定,“诉讼过程中,因诉争标的物的租赁、使用权等发生争议的,由对合同或侵权纠纷有管辖权的法院管辖”。
三、查封房产的归属法院管辖的立法建议
为统一司法实践中的裁判尺度,保障当事人的诉讼权利,提高诉讼效率,建议对查封房产的归属法院管辖问题进行明确立法。
1. 确立管辖权原则
建议在民事诉讼法或其他相关法律中明确规定,查封的房产由查封法院管辖。这一原则符合查封的目的和作用,有利于人民法院及时有效地控制涉讼财产,保障诉讼结果的执行。
2. 明确管辖范围
建议明确规定查封法院的管辖范围,包括:涉讼房产的所有权分割请求、涉讼房产的租赁或使用权争议、涉讼房产的抵押权或其他物权纠纷等。对于不属于查封法院管辖范围的纠纷,由具有管辖权的法人民法院管辖。
3. 建立协作机制
建议建立查封法院与房产所在地法院之间的协作机制。当查封法院发现涉讼房产发生争议时,可以将相关材料移交给房产所在地法院处理。房产所在地法院在处理相关纠纷时,应当优先考虑查封法院的意见,确保查封措施的有效实施。
四、结语
查封房产的归属法院管辖问题具有重要的法律意义和实践价值。通过明确立法,统一司法实践中的裁判尺度,有利于保障当事人的诉讼权利,提高诉讼效率,维护司法权威,促进社会公平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