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益岗工资法院能查封吗
公益岗是政府设立的具有公益性质的岗位,工资由财政拨付。公益岗工作人员属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其工资享受事业单位工资待遇。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可以查封、扣押的财产包括债务人的下列财产:
(一)工资; (二)奖金; (三)保险; (四)股票、债券、基金; (五)知识产权等。其中,工资包括债务人的基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等。因此,公益岗工作人员的工资属于可以被法院查封的财产。
但是,需要指出的是,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的规定,对下列财产不得查封、扣押、冻结:
(一)属于公民或法人基本生活必需品的; (二)属于公民或者法人维持生活和工作必需的; (三)执行法院认为不适宜查封、扣押、冻结的。其中,基本的生活必需品,是指债务人及其抚养家属的基本生活所需的最少财产,包括:
(一)粮食、燃料、衣物、家庭生活用品等; (二)保障债务人生存和健康所必需的纹身; (三)用于债务人与其抚养家属居住的房屋; (四)执行法院依法认定的其他基本生活必需品。保障债务人生存和健康所必需的存款,是指债务人及其抚养家属在一定期间内的最低生活费用。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规定,该费用标准为:债务本人及60周岁以下不支持人和受其抚养的60周岁以下无独立经济来源的人(含无劳动能力或劳动能力部分丧失、生活来源无依靠的事实无人抚养的未成年人)生活费,每人每月2200元;60周岁以上无独立经济来源、不能完全自理或无法从事适当劳动的老人、未成年人的生活费,每人每月1800元。
综上所述,在执行过程中,法院可以查封、扣押、冻结公益岗工作人员的工资。但是,如果该工资属于债务人的基本生活必需品,法院将不会查封、扣押、冻结。也就是说,法院在执行过程中,也会适当保障公益岗工作人员及其家人的基本生活。
二、公益岗工资查封的情形
公益岗工作人员的工资虽然属于可以被法院查封的财产,但是,并非在任何情况下法院都会查封公益岗工作人员的工资。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法院可以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必须是债务人的财产。因此,在以下两种情况下,公益岗工资可以被法院查封:
(一)申请人提供证据证明公益岗工作人员的工资属于其个人财产; (二)申请人提供证据证明公益岗工作人员的工资被用于清偿债务。首先,申请人可以提供证据证明公益岗工作人员的工资属于其个人财产。例如,申请人可以提供证据证明公益岗工作人员将工资转入个人账户、用于个人消费、为其个人购买房产等。
其次,申请人也可以提供证据证明公益岗工作人员的工资被用于清偿债务。例如,申请人可以提供证据证明公益岗工作人员将工资用于偿还个人贷款、信用卡透支、民间借贷等。
三、公益岗工资查封的程序
公益岗工资查封的程序与其他财产查封的程序基本相同。申请人可以向有管辖权的法院申请查封公益岗工作人员的工资。法院在受理申请后,应当审查申请人的材料是否齐全、证据是否充分。如果材料齐全、证据充分,法院将依法发出查封令。查封令送达后,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人民法院应当立即采取查封措施。查封后,债务人不得处分被查封的工资。
四、公益岗工资查封的执行
公益岗工资查封后,法院将对被查封的工资进行执行。执行的方式包括:
(一)提取; (二)划拨; (三)变价。1. 提取
提取是指法院直接从被查封的工资中提取现金。提取的数额不得超过申请人胜诉金额和执行费用之和。
2. 划拨
划拨是指法院将被查封的工资划转到申请人的账户。划拨的数额不得超过申请人胜诉金额和执行费用之和。
3. 变价
变价是指法院将被查封的工资通过拍卖、变卖等方式转换为现金。变价后的款项将划转到申请人的账户。变价的数额不得超过申请人胜诉金额和执行费用之和。
五、公益岗工资查封的异议
公益岗工作人员对法院的查封决定有异议的,可以向法院提出异议。法院在收到异议后,应当及时审查异议。如果异议成立,法院应当撤销查封。如果异议不成立,法院应当驳回异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