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海法院财产保全公告公示
时间:2024-07-22
滨海法院公示公告
案号:(2023)滨0102民初117号
案由:民间借贷纠纷
当事人:
原告:张某
被告:李某
公告事項:
因原告张某诉被告李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院已于2023年3月1日立案受理。在审理过程中,原告张某向本院申请对被告李某名下位于滨海市滨海区某路某号的房屋(以下简称涉案房屋)采取财产保全措施。本院审查后,认为原告张某的申请符合法律规定,遂于2023年3月8日裁定对涉案房屋采取查封冻结措施,期限为六个月。
现本院依法对涉案房屋予以查封,具体查封情况如下:
一、查封标的:滨海市滨海区某路某号房屋,房屋性质为住宅,建筑面积120平方米,坐落于滨海市滨海区某路某号某栋某单元某室。
二、查封时间:2023年3月8日
三、查封方式:冻结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处分、转移、隐匿、损毁上述查封的财产。如有违反,本院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特此公告。
滨海市滨海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三年三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