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址:河北省衡水市桃城区桃北路1888号
邮编:053000
电话:(0318) 2123456
传真:(0318) 2123457
### 职能职责 衡水法院财产保全中心的主要职能职责包括:1. 负责对诉讼标的物、被执行人财产以及其他需要采取保全措施的财产进行保全,确保判决或裁定的执行。
2. 协助法院办理冻结、扣押、查封等财产保全措施,并及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财产转移、隐匿或者灭失。
3. 监督管理司法会计师、资产评估师等专业人员对案件财产进行清算和评估。
4. 对财产保全过程中涉及的有关单位和个人进行查询、调查和取证,并出具保全证明。
5. 负责财产保全费用的收取、管理和结账,并对财产保全款项的流向进行监督检查。
6. 负责财产保全信息化建设和管理,建立财产保全信息平台,实现财产保全信息的共享和交流。
### 业务流程 衡水法院财产保全中心办理财产保全业务的流程一般包括以下步骤:1. 当事人向法院提出财产保全申请,并提供相关材料。
2. 法院审查申请,决定是否采取财产保全措施。
3. 法院对财产保全中心下达保全命令,规定保全对象、保全方式和保全期限。
4. 财产保全中心执行保全命令,采取相应保全措施。
5. 保全期间,财产保全中心对保全财产进行管理和监督。
6. 保全期满后,财产保全中心解除保全措施,并向法院提交保全执行报告。
### 注意事项 在向衡水法院财产保全中心申请财产保全时,当事人需要注意以下事项:1. 申请人应当具有申请资格,如当事人在民事诉讼中享有保全申请权。
2. 申请人应当向法院提交书面申请,并提供能够证明保全申请事由的材料。
3. 申请人应当根据保全标的的不同,缴纳相应的保全费用。
4. 财产保全措施应当符合法律规定,不得滥用或过度保全。
5. 申请人如需解除财产保全,应当向法院提交解除申请,并提供相应理由。
### 投诉和举报 如果当事人对衡水法院财产保全中心的保全行为有异议,可通过以下方式进行投诉或举报:1. 向衡水市中级人民法院纪检监察室投诉举报,电话:(0318) 2123458。
2. 向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纪检监察室投诉举报,电话:(0311) 63830030。
3. 向国家监察委员会投诉举报,电话:12388。
### 相关链接 衡水市中级人民法院 中国裁判文书网 最高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