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本院申请冻结如何收费
一、申请冻结的收费标准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暂行)》第八十一条之规定,申请法院本院冻结的收费标准如下:
(一)冻结存款、汇款的,收费金额为冻结金额的0.5%,但最高不超过5000元;
(二)冻结有价证券的,收费金额为冻结证券市值的0.5%,但最高不超过5000元;
(三)冻结动产、不动产的,收费金额为冻结财产价值的0.5%,但最高不超过5000元;
(四)冻结其他财产的,由法院根据具体情况酌情收取。
二、收费减免情形
根据相关规定,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减免申请冻结的收费:
(一)申请人是低保户、贫困户、残疾人、重病患者等特殊困难人群;
(二)申请冻结的财产价值较低,且执行标的金额较小;
(三)申请人的证据充分,执行依据合法有效,法院认为冻结成功率较高;
(四)法院认为其他情形应当减免的。
三、收费退还情形
在下列情况下,法院应当退还在申请冻结时缴纳的费用:
(一)申请冻结后,执行标的已全部履行,且法院已解除冻结;
(二)申请冻结后,发现执行标的错误,且法院已撤销冻结;
(三)申请冻结后,发现财产并非被执行人的财产,且法院已解除冻结;
(四)申请冻结后,申请人撤回申请,且法院已解除冻结;
(五)法院认为其他情形应当退还已收取的费用的。
四、收费注意事项
(一)法院本院申请冻结的收费,均由申请人承担。
(二)申请人应当在申请冻结时缴纳冻结费用,并提供相关费用凭证。
(三)法院应当严格按照收费标准执行,不得乱收费。
(四)法院应当将收取的冻结费用上交财政。
五、案例分析
某申请人申请法院对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进行冻结,被执行人的存款余额为100万元。根据冻结存款的收费标准,申请人应当缴纳的冻结费用为100万元×0.5%=5000元。
如果申请人符合收费减免的情形,例如其是低保户,且执行标的金额较小,法院可以酌情为其减免部分或全部冻结费用。
如果申请人冻结错误的财产,例如冻结的银行存款并非被执行人的存款,且法院已解除冻结,法院应当将申请人缴纳的冻结费用退还给申请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