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号(手机同号):13456827720
常见问题
解封担保 诉前保全担保 诉中保全担保 继续执行担保 履约担保 投标保函 预付款担保 业主支付担保 农民工工资支付担保
法院查封步骤
时间:2024-07-18

法院查封步骤

查封是指法院对被执行人财产采取的强制执行措施,目的是限制或禁止被执行人对财产进行处分,以保障执行程序的顺利进行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查封的申请

查封由申请执行人向法院提出申请,申请应明确下列事项:

被执行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住所或者所在地; 查封财产的名称、数量、所在地; 申请执行的依据,包括生效法律文书的名称、案号、生效时间等; 被执行人没有其他财产可供执行的证明。

查封条件

法院审查申请执行人的查封申请后,应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七条规定,对查封申请进行审查,符合下列条件的,准予查封:

有生效法律文书执行; 被执行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被执行人没有其他财产可供执行。

查封决定

经审查符合条件的,法院应当作出查封决定并通知被执行人。查封决定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被执行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住所或者所在地; 查封财产的名称、数量、所在地等; 执行标的; 查封期限; 被执行人告知其对财产进行处分的禁止性规定; 解除查封的条件。

查封执行

法院作出准予查封决定后,应当及时执行查封。查封执行采取下列措施:

不动产查封:到房屋登记部门办理查封登记; 动产查封:扣押被执行人的动产; 银行账户查封:向被查封人的开户银行送达查封通知书,禁止银行转让被查封的资金; 股份查封:向被查封人的股份登记管理机构送达查封通知书,禁止股份转让。

查封登记

法院对不动产、动产进行查封后,应当在十五日内到有关登记部门办理查封登记。登记后,有关登记部门应当公开查封信息。

查封期间被执行人权利

查封期间,被执行人有下列权利:

查询、复制查封情况; 向法院申请解除查封; 对查封行为申请复议; 采取措施防止被查封财产毁损、灭失。

解除查封

下列情形,法院应当解除查封:

被执行人在查封期间已经履行义务的; 申请执行人申请解除查封的; 其他导致查封条件不具备的情况。

解除查封由法院决定并通知被执行人。法院解除查封后,查封登记部门应当及时解除登记。

查封的效力

查封自法院决定之日起生效。未经法院解除,不得擅自解除查封。违反查封禁止性规定且情节严重的,法院将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三百零二条的规定,对违反执行者采取司法拘留、罚款或者两者并用的处罚。

注意事项

法院在实施查封时,应注意下列事项:

查封范围应适当,不得超出发票执行金额; 查封方式应以不影响正常生产生活为原则; 查封财产有变动、损害可能时,应及时采取保全措施; 对查封财产的保管、处置,应严格依照法律规定进行。

法院查封是保障执行程序顺利进行的一项重要措施,申请执行人应及时向法院提出申请,法院应根据法律规定严格审慎地实施查封,以切实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13456827720
13456827720
已为您复制好微信号,点击进入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