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号(手机同号):13456827720
常见问题
解封担保 诉前保全担保 诉中保全担保 继续执行担保 履约担保 投标保函 预付款担保 业主支付担保 农民工工资支付担保
山西省法院关于财产保全
时间:2024-07-16

山西省法院关于财产保全

一、概述

财产保全是维护司法权威、保障生效法律文书执行的重要手段,也是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实现社会公平正义的关键环节。近年来,山西省法院高度重视财产保全工作,不断完善制度机制,规范保全行为,提升保全效率,为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提供了有力保障。

二、 山西省法院财产保全工作的主要做法及成效

山西省法院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落实中央及省委决策部署,在最高人民法院的指导下,紧紧围绕“公正与效率”工作主题,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积极推进财产保全工作改革创新,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加强制度建设,完善财产保全规则体系

为规范财产保全行为,提高保全效率,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近年来,山西省法院不断完善财产保全制度机制,取得了积极成效:

1. 制定出台规范性文件。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先后出台了《关于印发<山西法院诉讼财产保全工作规范(试行)>的通知》《关于人民法院办理财产保全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关于进一步做好申请权和执行异议、复议工作的意见》等规范性文件,就财产保全的申请和审查、保全措施的实施、保全期限和续保、保全的解除和担保、保全责任等方面作出了明确规定,有效规范了全省法院财产保全工作。

2. 明确财产保全条件和范围。山西省法院严格按照法律规定,明确财产保全的条件和范围,要求申请人提供充分的证据证明其申请符合法律规定,并对被申请人财产进行严格审查,防止超标的、超范围的进行财产保全,切实保障被申请人的合法权益。

3. 加强财产保全信息化建设。山西省法院依托“总对总”网络执行查控系统,在全省法院推广应用“一案一账户”财产保全系统,实现财产保全线上办理,提高财产保全效率。同时,加强与银行、证券、不动产登记等部门的沟通协调,建立健全财产保全信息共享机制,为财产保全工作提供信息化支撑。

(二)坚持便利高效原则,探索财产保全创新举措

为进一步提升财产保全效率,更好地服务保障当事人诉讼权益,山西省法院在财产保全工作中积极探索创新,推出了一系列便民利民新举措:

1. 推行财产保全“活封”措施。为最大限度降低财产保全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影响,山西省法院在全省法院范围内推行财产保全“活封”措施,对能够采取“活封”措施的财产,优先采取“活封”方式进行保全,减少了司法活动对市场主体的负面影响。

2. 实施财产保全“ Online ”模式。为方便当事人申请财产保全,提高财产保全效率,山西省法院积极推进财产保全“ Online ”模式,当事人可以通过互联网平台在线提交财产保全申请,并在线查询财产保全办理进度,实现了财产保全“不见面”办理。

3. 建立财产保全快速处理机制。为提高财产保全效率,山西省法院建立了财产保全快速处理机制,对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不涉及争议的财产保全申请,要求在48小时内完成审查,对于符合法律规定的,及时作出裁定并采取保全措施。

(三)强化善意文明理念,有效提升司法公信力

在财产保全工作中,山西省法院始终坚持善意文明执行理念,努力将执法力度与温度相结合,最大限度减少财产保全对被申请人合法权益的影响,有效提升了司法公信力。

1. 加强对财产保全的审查监督。为防止财产保全被滥用,山西省法院加强对财产保全的审查监督,要求各级法院严格按照法律规定进行审查,对于不符合法律规定的财产保全申请,坚决予以驳回。同时,建立健全财产保全复议、申诉机制,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

2. 推行财产保全分段担保机制。为降低申请人财产保全成本,山西省法院推行财产保全分段担保机制,允许申请人根据案件实际情况分段提供担保,减少申请人一次性提供全部担保的压力,降低诉讼成本。

3. 加强财产保全释法析理工作。山西省法院在财产保全工作中注重释法析理,耐心细致地向当事人解释财产保全的法律规定、适用条件、法律后果等,争取当事人的理解和配合,努力实现案结事了人和。

三、面临的挑战和问题

近年来,山西法院财产保全工作取得了明显进步,但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和法治进程的推进,财产保全工作还面临一些挑战和问题:

(一)财产形态日益多元化,给财产查控带来困难

随着经济社会发展,财产形态日益多元化,特别是虚拟货币、股权、知识产权等新型财产形式的出现,给财产查控带来新的挑战。传统财产查控手段难以适应新形势需要,需要不断探索创新财产查控方式方法。

(二)财产保全信息化程度有待提高

目前,财产保全信息化建设相对滞后,与银行、证券、不动产登记等部门的数据共享机制还不够完善,导致财产查控效率不高。同时,财产保全线上办理平台功能还不够完善,难以满足当事人多样化需求。

(三)财产保全专业化水平有待提升

财产保全工作涉及法律、经济、金融等多个领域,专业性强,要求较高。然而,目前部分法院从事财产保全工作的法官和司法辅助人员专业知识储备不足,实践经验欠缺,难以适应新形势下财产保全工作的需要。

四、展望与建议

为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财产保全工作,切实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服务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需重点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

(一)完善财产保全制度机制

1. 加强财产保全立法工作。建议结合山西实际,制定出台更加完善的财产保全地方性法规,明确财产保全的适用条件、范围、程序、期限、责任等,为财产保全工作提供更加明确的法律依据。

2. 建立健全财产保全协调机制。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建立健全信息共享、联动配合机制,形成财产保全工作合力。

3. 推动建立财产保全诚信体系。探索建立财产保全申请人、被申请人以及相关机构的信用评价体系,将财产保全申请人恶意申请、被申请人恶意转移财产等行为纳入失信惩戒范围,推动形成诚实守信的良好氛围。

(二)加强科技赋能,提升财产保全智能化水平

1. 加快推进财产保全信息化建设。加强与银行、证券、不动产登记等部门的数据对接,实现财产信息实时查询、在线冻结,提高财产查控效率。

2. 探索应用人工智能等新技术。加强对人工智能、区块链等新技术在财产保全领域的应用研究,开发智能化财产保全系统,辅助法官进行财产调查、风险评估、保全措施制定等工作,提升财产保全工作的智能化水平。

(三)加强队伍建设,提升财产保全专业化水平

1. 加强财产保全业务培训。定期组织开展财产保全业务培训,邀请专家学者就财产保全法律法规、实务操作、新情况新问题等进行专题授课,提升法官和司法辅助人员的业务素质和专业技能。

2. 建立健全

13456827720
13456827720
已为您复制好微信号,点击进入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