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口解除查封公告公示名单
时间:2024-07-15
周口解除查封公告公示名单
为规范查封财产管理工作,提高查封财产处置效率,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根据《周口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加强和规范查封财产管理的通知》(周法发〔2023〕1号)文件精神,现对周口中级人民法院管辖范围内的部分解除查封财产进行公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解除查封公示名单
详见附件1:《周口市中级人民法院解除查封公告公示名单(第一批)》。
二、公示期限
10个工作日(自公告之日起至2023年3月25日止)。
三、公示内容
本次公示内容包括查封财产基本情况、解除查封的原因、解除查封的时间等信息。
四、异议和争议处理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本公告公示的解除查封内容有异议的,可以书面向周口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复核申请,逾期未提出复核申请的,视为无异议。复核申请书应当载明异议事实、理由以及证据材料等内容。
因解除查封产生争议的,当事人可以通过协商、调解等方式解决,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五、其他事项
对于公示期满后仍未发现异议的,周口市中级人民法院将依法解除查封,并通知查封部门依法执行。 对当事人恶意提出异议、阻碍执行的,周口市中级人民法院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附件
周口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3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