芙蓉区法院查封房子公告
时间:2023-10-26
芙蓉区法院查封房子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条的规定,芙蓉区法院在本案中裁定查封以下房产:
1. 房产地址:芙蓉区XX路XX号,总面积XXX平方米。
2. 房产所有权人:姓名
3. 查封原因:根据相关审判文书,为保障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经芙蓉区法院决定对上述房产进行查封。
4. 查封期限:自本公告之日起,查封期限为三个月。
5. 查封的法律效力:房产的查封意味着禁止任何人以任何方式处置该房产,否则将负法律责任。
6. 该公告在芙蓉区法院网站及周边社区公示栏同时发布,以便于被告、有关当事人及第三人知晓。
7.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