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安法院财产保全中心地址
为了确保诉讼程序的顺利进行,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瑞安市人民法院特设财产保全中心,负责对当事人财产实施保全措施。
财产保全中心作用
财产保全中心的主要职责是:
1. 接受诉讼当事人的申请,对被申请人的财产进行查封、冻结、扣押等保全措施;
2. 管理和处置被保全财产,防止被申请人转移、隐匿或损毁财产;
3. 对被保全财产进行评估、拍卖变卖,并分配保全款项;
4. 执行法院判决、裁定,将保全财产移交执行部门或权利人;
5. 对申请保全的当事人进行审查,防止恶意保全和滥用保全程序。财产保全中心地址
瑞安法院财产保全中心位于浙江省瑞安市高楼街道人民法院内,具体地址如下:
浙江省瑞安市高楼街道法院路158号工作时间
财产保全中心的工作时间为:
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30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577-65521158
联系邮箱:ryanfyb@163.com申请财产保全所需材料
申请人申请财产保全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 诉状或仲裁申请书;
2. 保全财产清单及价值证明;
3. 申请人身份证明;
4. 担保书或申请免交担保的书面意见。财产保全办理流程
1. 提交申请 申请人填写财产保全申请表,并提交相关材料。
2. 审查申请 保全中心对申请进行审查,符合法律规定条件的受理。
3. 裁定 法院对保全申请进行审查后,作出裁定,决定是否进行财产保全。
4. 执行 如法院裁定保全,保全中心将负责执行保全措施,对被申请人的财产进行查封、冻结或扣押。
5. 管理 保全期间,保全中心对保全财产进行管理,防止被申请人转移、隐匿或损毁财产。
6. 处置 根据法院判决或裁定,保全中心将对保全财产进行评估、拍卖变卖,并分配保全款项。
注意事项
1. 申请人申请财产保全,应提供合法有效的证据证明申请人与被申请人间存在合法的债权债务关系或存在其他保全必要的情形。
2. 申请人应当为自己提供的担保的真实性负责。
3. 恶意保全或滥用保全程序的,法院将依法予以制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