潞城解除查封公告
时间:2024-06-13
潞城解除查封公告
北京市潞城区人民法院
解除查封公告
(2023)潞执解除查封字第001号
本院于2023年8月15日受理执行申请人王某诉被执行人李某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冻结被执行人李某名下位于潞城区平安街1号楼101室房屋所有权。现被执行人已履行执行义务,本院依法对上述房屋解除查封。
特此公告。
查封解除详情
被执行人:李某
执行案件号:(2023)潞执字第001号
执行标的:位于潞城区平安街1号楼101室房屋所有权
查封时间:2023年8月15日
解除查封时间:2023年12月15日
解除查封原因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二条规定,被执行人李某已履行执行义务,包括:
支付执行标的全部款项; 承担诉讼费用; 向申请执行人王某赔礼道歉。解除查封效力
自2023年12月15日起,被执行人李某对位于潞城区平安街1号楼101室房屋的所有权恢复正常处分权,可以依法进行买卖、抵押、赠与等处分行为。
注意事项
1. 本公告仅对被执行人李某名下位于潞城区平安街1号楼101室房屋所有权解除查封,并不影响其他债权人对该房屋享有的其他权利。
2. 解除查封后,本院将对该房屋进行查询,发现有其他查封或冻结情况的,将予以恢复查封或冻结,并追究相应法律责任。
3.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北京市潞城区人民法院
2023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