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除房屋查封的法条
时间:2024-06-10
解除房屋查封的法条
前言
房屋查封是法院在执行程序中采取的一种强制措施,会导致房屋所有权人暂时丧失对房屋的处分权。解除房屋查封是房屋所有权人收回房屋处分权的必要前提。
法条依据
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六十四条 人民法院解除查封、扣押、冻结,应当出具解除查封、扣押、冻结证明书。送达被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人后,解除查封、扣押、冻结的效力发生。
执行法
第一百零三条 查封、扣押、冻结被执行人的财产,由人民法院统一实施。
第一百零七条 人民法院采取查封、扣押措施后,查封、扣押地点所在地人民政府要协助人民法院对被查封、扣押的财产进行保管和保护。
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
《关于民事执行中不动产网络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2014年)第二十七条规定,在被查封的不动产拍卖后,人民法院应当于不动产过户前解除对不动产的查封。
《关于人民法院执行中涉案财物管理若干问题的规定》(2015年)第二条规定,被查封、扣押、冻结的财物,在解除查封、扣押、冻结前,不得擅自处分。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涉案财物被擅自处分,应当及时向人民法院举报。
解除房屋查封的条件
根据以上法条,解除房屋查封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查封机关出具解除查封证明书。 解除查封证明书送达被查封人。解除房屋查封的程序
房屋所有权人申请解除房屋查封,应当向查封机关提交解除查封申请书,并附相关材料。查封机关受理申请后,按照以下程序办理:
1.审查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
2.向被查封人送达解除查封证明书。
3.解除查封措施。
解除房屋查封的注意事项
解除房屋查封时,需要注意以下事项:
申请人应当及时向查封机关提交解除查封申请书。 申请人应当提供材料证明申请符合法定条件。 查封机关应当及时送达解除查封证明书,并解除查封措施。结语
房屋查封的解除需要依法进行。房屋所有权人应当及时申请解除查封,查封机关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及时解除查封措施。解除房屋查封后,房屋所有权人才能恢复对房屋的处分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