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求解除银行卡查封申请书
时间:2024-06-07
请求解除银行卡查封申请书
一、基本情况
本人姓名:张三
身份证号:110101198501013032
联系方式:13800138000
单位名称:北京科技有限公司
职业:软件工程师
二、银行账户信息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北京分行
账号:6222081101020305
卡号:6222021101020305
三、查封情况
于2023年3月15日,因涉嫌经济纠纷,法院对本人名下的上述银行卡予以查封。
查封类型:冻结
冻结金额:100,000元
执行法院: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
执行案号:(2023)执保字第000号
四、解除查封理由
经查实,本人与债权人之间的经济纠纷已于2023年4月1日和解结案,并已出具和解协议书。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执行完毕时,应当立即解除查封、扣押、冻结。
现纠纷已经和解结案,故申请解除对本人名下银行卡的查封,恢复账户正常使用。
五、请求
恳请贵法院审查本申请后,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依法解除对本人名下银行卡(账号:6222081101020305,卡号:6222021101020305)的查封措施。
六、附随材料
1. 经济纠纷和解协议书
2. 身份证明复印件
3. 银行卡对账单
七、承诺
本人保证以上陈述真实有效,如违反,愿承担法律责任。
申请人:张三
日期:2023年5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