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法院查封公告
时间:2024-06-06
东营法院查封公告
一、案件基本情况
原告:xxx
被告:xxx
案号:xxx
执行标的金额:xxx元
承办法院:东营市xx人民法院
二、查封标的物
1. 房屋:坐落于东营市xx区xx街道xx号,建筑面积xxx平方米,房屋所有权证号为xxx。
2. 土地:坐落于东营市xx区xx街道xx号,土地面积xxx平方米,土地使用权证号为xxx。
3. 车辆:品牌型号为xxx,车牌号为xxx。
4. 存款:冻结被告在xx银行xx支行的存款,账号为xxx。
三、查封期限
自发布公告之日起30日内。
四、查封处置方式
本法院将于查封期限届满后,采取拍卖、变卖等方式对查封标的物进行处置。
五、权利人告知义务
任何单位和个人对查封标的物享有权利的,应当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日内向承办法院提出异议,逾期不提出异议的,本院将依法处理。
六、注意事项
1. 未经承办法院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处置、转移、变卖查封标的物。
2. 违反上述规定的,承办法院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七、联系方式
承办法院:东营市xx人民法院
联系人:xxx
联系电话:xxx
邮政编码:xxx
地址:东营市xx区xx街道xx号
承办法官:xxx
二〇xx年三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