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除保全的和解协议书
**序言**
申诉人(以下简称“甲方”),身份证号:XXXXXXXXXXXXXXXX,住址: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
被诉人(以下简称“乙方”),身份证号:XXXXXXXXXXXXXXXX,住址: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
甲乙双方于[日期]因[事由]发生纠纷,甲方向[法院名称]申请诉前保全,经法院裁定,已对乙方[财产]采取[保全措施]措施。随后,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达成和解协议,现对保全措施进行解除。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和解协议书。
**第一条 和解内容**
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和解协议:
乙方自愿履行[和解协议内容]。 甲方收到乙方履行完毕[和解协议内容]的证明后,同意向法院申请解除对乙方[财产]的[保全措施]措施。**第二条 履行方式**
乙方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期限]内,履行[和解协议内容]义务。履行方式为[履行方式]。甲方收到乙方履行完毕的证明后,应当于[期限]内履行解除保全措施的义务。
**第三条 违约责任**
1. 乙方未按期履行[和解协议内容]义务的,甲方有权向[法院名称]申请采取强制执行措施。
2. 甲方未按期解除对乙方[财产]的[保全措施]措施的,乙方有权向[法院名称]申请执行。
**第四条 保密条款**
甲乙双方承诺对本协议的内容负有保密义务,未经对方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或使用。违反保密义务的,承担违约责任。
**第五条 争议解决**
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可向[法院名称]提起诉讼。
**第六条 生效**
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第七条 其他**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本协议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另行约定并签署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
签名:__________________
盖章: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
签名:__________________
盖章: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