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院执行局账户冻结
简介
人民法院执行局账户冻结是人民法院在执行过程中,对被执行人银行账户采取的一种强制执行措施。当被执行人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时,人民法院可依据法律规定冻结其银行账户,以保障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
执行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四条规定:人民法院对被执行人拒不履行的判决、裁定,可以依法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拍卖、变卖被执行人财产等强制执行措施。
冻结程序
人民法院执行局账户冻结程序主要包括以下步骤:
申请人向法院提出执行申请; 法院受理申请并审查材料; 法院发出冻结令,并送达被执行人银行; 被执行人银行执行冻结令,冻结被执行人账户; 法院及时解除冻结。冻结范围
人民法院执行局账户冻结的范围包括被执行人的所有银行账户,包括个人账户、单位账户、借记卡账户、信用卡账户等。法院冻结账户后,被执行人不得提取、转账、消费账户内的资金。
冻结期限
人民法院账户冻结期限一般为六个月。六个月内,人民法院未解除冻结的,申请人可以申请继续冻结。法院经过审查,认为继续冻结符合法律规定的,可以继续冻结,但每次延续期限不得超过六个月。
解冻条件
人民法院执行局账户冻结可解除的条件主要包括:
被执行人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申请人撤回执行申请; 人民法院认为不符合冻结条件的。异议处理
被执行人对人民法院执行局账户冻结有异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异议申请。人民法院收到异议申请后,应当及时核实情况,并根据核实情况作出处理决定。
法律责任
被执行人故意隐匿、转移、变卖、毁损被冻结财产,或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导致申请执行人合法权益受损的,人民法院会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其他注意事项
1. 人民法院执行局账户冻结是一种强制执行措施,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规定执行,防止滥用职权。 2. 申请人申请人民法院执行局账户冻结,应当提供被执行人的银行账户信息、生效法律文书等材料。 3. 人民法院执行局账户冻结后,申请人应当积极配合人民法院执行工作,提供相关证据材料,协助人民法院查清被执行人的财产情况。 4. 被执行人应当主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避免银行账户被冻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