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查封保全费收取条例
时间:2024-06-05
法院查封保全费收取条例
法院在查封保全过程中,往往需要支付一定的费用,如评估费、保管费、拍卖费等。为了规范法院查封保全费用的收取,制定了相关的条例,明确了收费原则、收费标准、收费程序和监督管理等内容。
收费原则
法院查封保全费用收取遵循以下原则:
依法合理性:收费依据法律法规授权,不得超出法定范围。 公平公正性:费用收取标准不得歧视任何当事人,确保收费公平公正。 成本补偿性:收费用于支付查封保全过程中发生的必要费用,不得盈利。收费标准
法院查封保全费用收取标准由司法行政部门会同财政部门制定。收费标准包括评估费、保管费、拍卖费、估价费、运输费、仓储费、搬运费、保险费等。
具体收费标准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司法行政部门会同同级财政部门制定,并向社会公布。
收费程序
法院查封保全费用收取程序如下:
查封时,法院应当向被查封人送达查封通知书,并告知其缴纳查封保全费用的义务。 被查封人收到查封通知书后,应当在指定期限内缴纳查封保全费用。逾期未缴纳的,法院可以采取强制执行措施。 被查封人对查封保全费用的收取有异议的,可以向法院提出异议。法院应当及时处理异议,并作出裁定。监督管理
法院查封保全费收取受司法行政部门和财政部门监督。监督管理主要包括:
定期检查:司法行政部门和财政部门应当定期检查法院的查封保全费用收取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举报投诉处理:司法行政部门和财政部门应当受理对法院查封保全费收取的举报投诉,及时调查处理。 信息公开:法院应当公开查封保全费用收取情况,接受社会监督。常见问题
问:法院查封保全费用由谁缴纳?
答:一般由被查封人缴纳。但被查封人为公民的,可以由其近亲属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缴纳。
问:法院查封保全费用的缴纳方式有哪些?
答:可以现金缴纳、转账汇款、网上银行缴费等方式缴纳。
问:法院查封保全费用的发票如何开具?
答:法院查封保全费用发票由指定的财政部门或者财政部门授权的单位开具。
问:法院查封保全费用的冲减和退还
答:若查封解除或查封物品被变现后的价款不足以抵扣相关费用的,剩余的查封保全费用应当及时冲减或者退还被查封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