辛集法院查封公告
时间:2024-06-04
辛集法院查封公告
前言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辛集市人民法院对涉案被告人的财产进行查封,现予公告如下:
查封标的
1. 房产
坐落于辛集市**街道**第**号**楼**单元**号**的房屋,建筑面积**平方米**,权属证号为:**号**。 坐落于辛集市**街道**第**号**楼**单元**号**的房屋,建筑面积**平方米**,权属证号为:**号**。2. 车辆
牌号为**号**的**汽车**,车架号为:**号**,发动机号为:**号**。 牌号为**号**的**汽车**,车架号为:**号**,发动机号为:**号**。3. 其他财产
被告人名下的银行存款,账户号:**号**,余额:**元**。 被告人名下的股票,代码:**号**,数量:**股**。查封期限
自公告之日起**个月**内。
期间权利行使
被查封标的物的权利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本院查封错误的,应在查封期限内,向本院递交书面异议材料,逾期未提出异议的,视为放弃异议权。
异议人提出异议时,应当提供能够证明自己是权利人的证据,并陈述异议请求及理由。 本院收到异议材料后,将及时审查并依法作出裁定。法律效力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生效。本公告具有公示送达公告的效果,对当事人具有与传票相同的法律效力。
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某某**
联系电话:**0312-1234567**
通讯地址:**辛集市**人民法院附件:查封文件
特别提示:
查封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处分、使用、变卖或转移被查封标的物,违者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异议人对本院作出的裁定不服的,可以向**市**人民法院申请复议。辛集市人民法院
二**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