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止执行 冻结 再审法院
时间:2024-06-04
中止执行
中止执行是指人民法院基于一定的法定事由,暂时停止执行已经生效的判决、裁定的行为。中止执行期间,当事人各诉讼权利义务关系不因中止执行而受任何影响。
法定事由
当事人一方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确定或遗产管理人指定后继续执行的; 人民法院认为需要中止执行以待其他案件审理结果的; 诉讼标的物被依法扣押、查封,需要等待解除扣押、查封后继续执行的; 人民法院认为有其他特殊情形,需要中止执行的。申请条件
符合法定事由的当事人可以向作出执行裁定的法院申请中止执行。但如果当事人有逃避执行行为或因其自身原因造成无法执行的情形,人民法院不会中止执行。
程序
当事人申请中止执行的,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交申请书,并提供相关证据; 人民法院收到申请后,应当进行审查,符合中止执行条件的,裁定中止执行; 中止执行期间,人民法院应当将中止执行裁定送达当事人; 中止执行事由消失后,当事人可以申请恢复执行; 当事人未申请恢复执行,中止执行满1年,人民法院将自动解除中止执行裁定。冻结
冻结是指人民法院根据民事诉讼法等相关规定,对当事人的财产采取的一种临时保全措施。冻结后,当事人的财产会被暂时限制处分和转移。
法定事由
有证据证明对方当事人可能转移、隐匿、损毁或者变卖财产,以逃避履行法定义务的; 对方当事人下落不明或者离开住所地超过1个月,拒不向人民法院提供联系方式的; 人民法院认为有其他情况需要冻结财产以保障胜诉方合法权益的。申请条件
当事人可以通过诉讼申请冻结,也可以通过保全申请冻结。诉讼申请冻结,当事人应当在起诉的同时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保全;保全申请冻结,当事人应当向有管辖权的基层人民法院提出书面申请。
程序
当事人申请冻结的,应当提交申请书,并提供相关证据; 人民法院收到申请后,应当进行审查,符合冻结条件的,裁定冻结财产; 人民法院冻结财产的裁定送达当事人后生效; 财产被冻结后,当事人不得处分或转移被冻结的财产,否则将承担法律责任; 冻结财产事由消失或者不复存在后,当事人可以申请解除财产冻结; 当事人未申请解除财产冻结,冻结期限届满,人民法院将自动解除财产冻结。再审法院
再审法院是指依法对审判监督程序中的再审案件进行审查和裁判的法院。
再审事由
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有错误; 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有错误; 审判人员在审理该案时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等行为; 发现了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 其他足以影响公正审判的情形。申请条件
当事人、检察人员或相关利害关系人可以向有管辖权的法院申请再审。但最高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下级人民法院不得再审。
程序
当事人申请再审的,应当提交再审申请书,并提供相关证据; 人民法院收到再审申请后,应当进行审查,符合再审条件的,裁定再审;不符合再审条件的,驳回再审申请; 人民法院再审案件,应当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 再审法院对再审案件,应当查明事实,核实证据,依法裁判; 再审法院作出的再审判决、裁定,为终审判决,对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均有约束力; 再审法院对再审案件裁判后,当事人不得就同一事实再次申请再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