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被执行公司财产保全
时间:2024-06-03
## 法院被执行公司财产保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100条的规定,法院在执行程序中,可以根据申请执行人的申请,对被执行人的财产采取保全措施,包括查封、扣押、冻结或者变卖财产。
## 申请财产保全的条件申请财产保全,申请执行人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申请执行人已经取得人民法院生效裁判文书,但尚未获得执行; 申请执行人有证据证明被执行人有转移、隐匿、毁损财产等逃避执行行为的; 申请执行人提供担保。 ## 申请财产保全的程序申请财产保全,应当向执行法院提交申请书,并提供以下材料:
申请执行人主体资格证明; 人民法院生效裁判文书; 证明被执行人有转移、隐匿、毁损财产等逃避执行行为的证据; 提供担保。法院收到申请后,应当在7日内审查申请材料,并作出裁定。对于符合条件的申请,裁定准予保全;对于不符合条件的申请,裁定驳回。
## 财产保全措施法院准予财产保全后,可以采取以下保全措施:
查封:指法院将被执行人的动产或不动产扣押,并禁止被执行人处分; 扣押:指法院将被执行人的动产扣押,并移交相关部门保管; 冻结:指法院将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股权等财产冻结,禁止被执行人转账、划拨; 变卖:指法院将被执行人的财产拍卖或者变卖。 ## 财产保全的解除财产保全措施采取后,申请执行人在取得执行标的物后,应当及时向法院申请解除财产保全。法院经审查,确认申请执行人已取得执行标的物且无其他情形需要维持保全措施的,应当裁定解除财产保全。
## 违反财产保全措施的法律责任被执行人违反财产保全措施,转移、隐匿、毁损财产等行为的,人民法院可以对其采取以下措施:
罚款; 拘留; 信用惩戒; 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追究刑事责任。 ## 公司财产保全的特殊规定对于被执行公司,人民法院采取财产保全措施时,应当注意以下特殊规定:
法院不能冻结公司的企业账户,以避免影响公司的正常经营; 法院可以对公司的应收账款、存货等流动资产采取保全措施; 法院对公司的厂房、机器设备等固定资产采取保全措施,应当避免影响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 ## 结语法院被执行公司财产保全是执行程序中的一项重要措施,旨在保障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和维护司法权威。申请执行人和被执行人都应当依法履行自己的义务,避免采取违法行为,共同配合法院顺利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