撤诉就要解除保全吗
**导语**
在民事诉讼中,撤诉是指原告向法院申请撤回起诉,而解除保全是指法院解除对被告财产的查封、冻结等保全措施。二者之间存在一定的关系,撤诉后是否必须解除保全,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而定。
一、撤诉的类型
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撤诉分为纯撤诉、有条件撤诉和自愿撤诉。其中:
**纯撤诉:**原告无条件撤回起诉,法院解除诉讼。 **有条件撤诉:**原告在撤诉申请中提出条件,要求被告履行一定义务,法院准许后撤销诉讼。 **自愿撤诉:**被告自愿请求原告撤诉,并达成一致协议,法院准许后撤销诉讼。二、撤诉后解除保全的原则
根据《民事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撤诉后解除保全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般解除非即解除的原则:**除非有法律或特殊情况的规定,否则撤诉后应当解除保全措施。 **法定不解除的例外原则:**法律另有规定的情形,不解除保全措施。比如,在《民事诉讼法》第103条规定的情况下,撤诉后不解除保全。 **先解除保全后审理的原则:**在审查撤诉申请时,法院应当先解除保全措施,然后再审理撤诉申请。三、撤诉后是否解除保全的具体规定
《民事诉讼法》第131条规定:“经当事人申请,或者依法应当解除保全,保全措施适用后,人民法院应当解除保全。当事人要求赔偿因保全所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处理。”根据该条规定,撤诉属于当事人申请解除保全的情形,因此适用该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97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当事人的撤诉申请后,应当依法解除扣押、查封、冻结或者禁止转让、禁止处分等保全措施。但是,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一)有证据证明被告将财产转移、隐匿或者有其他逃避执行行为的;(二)原告申请撤诉是为了逃避败诉后果或者有其他不正当目的的;(三)撤诉系当事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四)法律另有规定的其他情形。”
根据以上规定,撤诉后是否解除保全,需要考虑以下因素:
**被告有转移、隐匿财产等逃避执行行为的证据。** **原告撤诉是为了逃避败诉后果或者有其他不正当目的。** **撤诉系当事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 **有其他法律明确规定不解除保全的情形。**四、解除保全措施的程序
撤诉后需要解除保全措施的,应向原申请保全的人民法院提出申请。法院经审查,符合解除保全条件的,应当裁定解除保全措施。
保全措施的解除包括:
**扣押、查封的,解除扣押、查封。** **冻结的,解除冻结。** **禁止转让、禁止处分的,解除禁止转让、禁止处分。**五、撤诉后解除保全措施的法律后果
撤诉后解除保全措施的法律后果如下:
**对被告而言:**被告的财产不再受到保全措施的限制,可以自由处分。 **对原告而言:**原告丧失了对被告财产的保全权利,如果被告不履行生效判决确定的义务,原告只能通过其他途径追索。 **对债权人而言:**保全措施被解除,债权人可能丧失优先受偿的权利。 **对执行法院而言:**保全措施被解除,执行法院不再具有对被告财产的执行权。六、撤诉后解除保全措施的典型案例
**案例1:**
原告向法院起诉请求判令被告偿还借款。法院在立案后对被告的财产采取了查封措施。后原告向法院撤回起诉,法院依法解除查封措施。
**案例2:**
原告向法院起诉请求判令被告支付货款。法院在立案后对被告的账户采取了冻结措施。在庭审过程中,原告突然向法院撤回起诉。法院经审查,认为原告撤诉是为了逃避败诉后果,因此没有解除冻结措施。
七、结语
撤诉后是否解除保全措施,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而定。一般情况下,撤诉后应当解除保全措施,但在法律有明确规定或者存在特殊情况时,可以不解除保全措施。撤诉后解除保全措施的程序是向原申请保全的人民法院提出申请,经审查符合解除条件的,法院应当裁定解除保全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