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同法院的扣划与冻结的顺序
法院扣划和冻结是执行民事判决的重要手段。当被执行人拒绝履行判决义务时,法院可以依申请扣划或冻结被执行人的存款、股票、债权等财产,以保证债权人的债权得到实现。不同法院的扣划和冻结顺序可能有所不同,以下介绍几个主要法院的扣划和冻结顺序。
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扣划顺序的规定》规定,最高人民法院执行的案件中,财产扣划的顺序如下:
罚金、没收财产 欠缴税款、欠缴社会保险费 应向国家上交的收入 司法机关依法扣缴的案件受理费、执行费、其他依法由人民法院扣缴的款项 追索劳动报酬 追索抚养费、扶养费、赡养费等生活费 债务人向申请执行人借款的还款 申请执行人享有的其他债权地方各级法院
地方各级法院执行的案件中,财产扣划的顺序一般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扣划顺序的规定》执行。但部分地方法院也制定了地方性法规或规范性文件,对财产扣划的顺序进行了调整或补充。
例如,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财产扣划顺序的若干规定》规定,北京市各级法院执行的案件中,财产扣划的顺序如下:
罚金、没收财产 欠缴税款、欠缴社会保险费 应向国家上交的收入 追索劳动报酬 追索抚养费、扶养费、赡养费 支付欠职工的工资 偿还欠债权人的债务**执行冻结的顺序**
法院冻结是指法院通过发出冻结指令,要求有关金融机构暂停处置被执行人在该金融机构开立的存款账户或者查封被执行人其他财产,以防止被执行人转移、隐匿或处置财产逃避执行。不同法院冻结顺序可能有所差异。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中提取、冻结被执行人银行存款和资金相关问题的规定》规定,最高人民法院执行的案件中,执行冻结的顺序如下:
被执行人或者其他当事人申请采取执行冻结措施的 人民法院依职权对被执行人采取执行冻结措施以保全债权的 人民法院对非钱财债务采取执行冻结措施的 其他情形地方各级法院执行冻结的顺序,一般与地方法院对财产扣划顺序的规定相一致,即按照财产扣划的顺序依次冻结被执行人的资产。
**注意事项**
法院执行扣划和冻结时,需要注意以下事项:
扣划和冻结的范围不得超过执行标的 扣划和冻结的财产应当属于被执行人所有 扣划或冻结的财产不得损害第三人的合法权益 冻结的财产,在执行程序终结后,应当及时解除冻结 被执行人对扣划或冻结有异议的,可以向法院申请解除扣划或冻结法院扣划和冻结是执行民事判决的重要手段,既保障了债权人的合法权益,也防止了被执行人恶意逃避执行行为。不同法院的扣划和冻结顺序可能有所差异,当事人在面临法院执行时,应当了解相关法院的扣划和冻结顺序,以便及时采取应对措施,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