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有效保障债权人的合法权益,维护金融市场的稳定,近日,最高人民法院出台了《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第一款规定加大冻结财产力度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若干意见》)。《若干意见》明确指出,在符合一定条件的情况下,法院可以按照本金的2倍冻结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和投资理财产品。这一举措标志着我国冻结执行财产的力度进一步加大,对保障债权人权益具有重要意义。
### 倍数冻结的适用条件根据《若干意见》,法院适用倍数冻结须满足以下条件:
债权属于金钱债权; 被执行人有履行能力但不履行生效裁判文书确定义务的情节之一; 被执行人无其他财产可供执行,或者其他财产不足以执行。其中,被执行人有履行能力但不履行生效裁判文书确定义务的情节包括:
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已被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 未经司法机关批准,擅自处分已被司法机关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 拒不履行支付令、和解协议、调解书等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债务; 已进入破产清算程序被法院裁定执行,但仍拒不执行生效裁判文书确定义务的。 ### 倍数冻结的具体范围按照《若干意见》的规定,法院可以按照本金的2倍冻结被执行人的以下财产:
被执行人名下的银行存款(包括定期存款、活期存款、可转让大额存单等); 被执行人认购或持有、未封闭运作的投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信托产品、资管产品、基金份额等。需要注意的是,倍数冻结仅适用于本金部分,不适用于利息、罚息、违约金等费用。同时,对于被执行人名下与其近亲属共有、共同管理的账户,法院应进行甄别,仅对被执行人本人份额部分进行倍数冻结。
### 倍数冻结的执行程序《若干意见》明确了倍数冻结的执行程序。申请执行人提出申请后,人民法院应及时审查,符合条件的,应当依法裁定冻结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和投资理财产品。法院冻结被执行人的财产后,应通过网络执行查控系统冻结相关财产。
人民法院冻结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后,应当依法通知执行人、被执行人、开户银行和人民银行的分支机构。人民法院冻结被执行人的投资理财产品后,应当依法通知执行人、被执行人和相关理财平台。
### 倍数冻结的法律意义法院加大冻结执行财产的力度,对于保障债权人权益、维护金融市场的稳定具有重要意义:
**保障债权人权益:**倍数冻结可以有效加大对拒不履行生效裁判文书义务的被执行人的惩戒力度,提高债权人清偿债权的可能性。 **维护金融市场稳定:**倍数冻结可以防止被执行人为逃避债务而转移或处分财产,有助于维护金融市场的稳定,保障金融机构的合法权益。 **规范市场秩序:**倍数冻结可以增强债务人的执行意识,维护公平公正的市场秩序,促进行业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