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法院执行人冻结的账户
在司法实践中,法院执行人冻结当事人银行账户的情形较为常见。而账户一旦被冻结,就会给当事人带来诸多不便。那么,法院执行人冻结的账户一般多久会解除?如何申请解除冻结?本文将对此进行详细介绍。
法院执行人冻结账户的期限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51条的规定,法院执行人冻结账户的期限为6个月。自冻结之日起届满6个月后,冻结自动解除。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冻结期可以延长:
(一)涉案财产难以清查的;
(二)有证据证明被执行人有转移、隐匿财产或者其他抗拒执行行为的;
(三)其他特殊情形。冻结期最长不得超过18个月。超过18个月后,冻结自动解除。
申请解除账户冻结
被执行人可以申请解除对账户的冻结。申请解除冻结应当向冻结该账户的人民法院提出,并提交以下材料:
(一)申请书;
(二)解除冻结的理由及相关证据;
(三)被执行人身份证明复印件。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申请后15日内对申请进行审查。经审查,认为符合解除冻结条件的,应当作出解除冻结的裁定;认为不符合解除冻结条件的,应当作出驳回申请的裁定。
解除账户冻结的条件
人民法院在审查申请解除账户冻结的材料时,将重点考察被执行人是否已履行判决义务或已提供担保。具体而言,符合以下条件的,人民法院一般会解除账户冻结:
(一)被执行人已经履行判决义务,如支付了债务、交付了房屋等;
(二)被执行人提供了担保,如财产担保、人身担保等,足以保证执行标的的实现。
(三) 其他法律规定可以解除冻结的情形。值得注意的是,即使被执行人已经履行全部或部分判决义务,但仍有转移、隐匿财产或者其他抗拒执行行为,人民法院也会驳回解除冻结的申请。
冻结账户期间的取现
在账户被冻结期间,被执行人可以申请提取冻结账户内的部分款项。申请提取部分款项应当向冻结该账户的人民法院提出,并提供以下材料:
(一)申请书;
(二)提取款项的理由及相关证据;
(三)被执行人身份证明复印件。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申请后15日内对申请进行审查。经审查,认为符合提取条件的,应当作出准许提取的裁定;认为不符合提取条件的,应当作出驳回申请的裁定。
冻结账户期间的注意要点
1. 法院执行人冻结账户仅限于被执行人的个人账户,而不包括其单位账户或其他组织账户。因此,被执行人单位账户或其他组织账户不受冻结影响。
2. 被执行人可以委托他人办理解除冻结手续。委托他人办理的,应当提供授权委托书。
3. 被执行人对人民法院解除账户冻结的裁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裁定书之日起10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复议期间,原裁定继续执行。案例分享
在实践中,经常会出现以下案例:
1. 被执行人A某欠B某10万元,B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执行人冻结了A某的银行账户。后A某支付了5万元给B某,但B某仍未申请解除冻结。在冻结期届满后,A某银行账户内的5万元自动解冻。
2. 被执行人C某欠D某20万元,法院执行人冻结了C某的银行账户。后C某因转移、隐匿财产被公安机关立案侦查。法院执行人遂延长了C某账户的冻结期限。
3. 被执行人E某欠F某30万元,法院执行人冻结了E某的银行账户。E某因无力清偿债务,提出申请解除账户冻结,并称自己已将房产出售,并将所得款项用于偿还部分债务。法院审查后,确认E某已支付了部分债务,并提供了房屋出售证明。遂作出准许解除冻结的裁定。以上案例仅供参考,实际情况可能存在差异。如需了解更多信息或获得专业法律帮助,请联系律师进行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