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向法院财产保全申请
**什么是财产保全**
财产保全是指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在诉讼进行中,为了防止被申请人转移、变卖、毁损财产,以致无法执行法院判决或者裁定的诉讼保全措施。
**财产保全的适用条件**
1. 申请人有证据证明被申请人有转移、变卖、毁损财产的可能。 2. 申请人的请求具体、合法。 3. 提供担保,一般为财产担保。
**财产保全的种类**
1. 冻结被申请人的银行存款、冻结被申请人持有的股权。 2. 查封被申请人的动产和不动产。 3. 扣押与诉讼标的有关的财物。 4. 禁止被申请人从事特定行为,如禁止转移财产。
**财产保全的申请程序**
**1. 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交申请**
申请人须向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财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出申请。**2. 提交申请材料**
申请材料包括:
* 财产保全申请书 * 证据材料(证明被申请人有转移、变卖、毁损财产的可能性) * 担保材料(一般为财产担保)**3. 法院审查**
法院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并于收到申请材料后五日内裁定是否准许。**4. 裁定书送达**
法院的裁定书送达被申请人后生效。被申请人对财产保全裁定有异议的,可以自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出复议。**5. 保全措施执行**
法院的裁定书生效后,公安机关、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应当配合执行保全措施。**6. 解除保全**
财产保全的申请被驳回、撤回或者裁定撤销,以及诉讼终结后,法院应当解除财产保全措施。
**7. 申请费**
财产保全申请不收取申请费。
**8. 保全措施的费用**
保全措施的费用由申请人承担。
**起草财产保全申请书注意事项**
1. 写明申请人的基本信息:姓名、住所、联系方式等。 2. 写明被申请人的基本信息:姓名、住所、联系方式等。 3. 写明申请财产保全的具体内容:冻结存款、查封不动产等。 4. 详细阐述被申请人转移、变卖、毁损财产的可能性:提供相关的证据材料。 5. 提供担保材料:一般为财产担保。
**附录:财产保全申请书范本**
**[人民法院名称]** **申请人:** [姓名] **住所:** [地址] **电话:** [电话号码] **被申请人:** [姓名] **住所:** [地址] **电话:** [电话号码] **申请书** 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因 [纠纷原因] 发生纠纷,现已向贵院提起 [诉讼名称] 诉讼。为防止被申请人转移、变卖、毁损财产,以致无法执行法院判决或者裁定,依据 [法律依据],特向贵院申请对被申请人 [财产保全内容]。 **事实与理由** [陈述被申请人转移、变卖、毁损财产的事实和理由,并提供相关的证据材料] **申请事项** 请求贵院裁定对被申请人 [财产保全内容]。 **担保措施** 申请人愿意提供 [担保类型] 作为担保,保证在案件处理过程中不因财产保全给被申请人造成损失。 **证据材料清单** [列明提交的证据材料清单] **此致** **[人民法院名称]** **申请人:** [签名] **日期:**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