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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有权冻结低保卡吗
时间:2024-05-29

法院有权冻结低保卡吗?

低保卡的法律性质

低保卡是由地方民政部门发放给城乡困难群众的一种生活补助。其根本目的是为了保障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需求,维护社会稳定。低保卡的法律性质,各地有所不同。在大多数省市,低保卡作为一种一次性使用的电子凭证,不具有货币属性,也不具备银行账户的性质。但是,对于已经领取并充值资金的低保卡,则具有类似银行账户的功能,可以用来发放低保金或其他救助资金。

法院对低保卡的冻结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102条规定:"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不能执行或者难以执行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或者依职权,扣押、冻结、查封被申请人的财产。"低保卡是否属于《民事诉讼法》第102条规定的"财产",是法院对低保卡冻结权的关键问题。

对于已经充值资金的低保卡,各级法院的认识趋于一致,普遍认为该类低保卡属于《民事诉讼法》第102条规定的"财产",法院可以对其进行冻结。而对于未充值或尚未发放的低保卡,各地法院的认识则存在分歧,主要有以下两种观点:

1. 支持冻结说

支持冻结说认为,虽然低保卡本身不具有货币属性,但作为一种特定的凭证,可以用来领取低保金,间接拥有资金价值。为了保障债权人的合法权益,法院可以对其进行冻结。这种观点认为,低保卡冻结不违反低保救助的初衷,因为冻结不影响困难群众通过其他途径领取低保金,反而可以保障低保金的合理、合法使用。

2. 反对冻结说

反对冻结说认为,低保卡是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的特殊凭证,如果允许任意冻结,将损害困难群众的合法权益,造成社会不稳定因素。同时,低保卡作为一种非货币性质的凭证,不属于《民事诉讼法》第102条规定的"财产",因此法院无权对其进行冻结。这种观点认为,低保卡冻结破坏了低保制度的公平性,并且可能导致低保卡成为债权人转嫁债务的工具,不利于低保制度的健康发展。

法院冻结低保卡的尺度

对于可以冻结的低保卡,法院在冻结时应当把握以下尺度:

冻结金额不宜过高:法院应当根据被执行人的实际还款能力和困难群众的生活保障需要,合理确定冻结金额。冻结金额一般不宜超过被执行人应偿还债务的数额,并应当保证被执行人及其家属的基本生活开支。 冻结期限不宜过长:法院应当结合案件的实际情况和被执行人的还款能力,合理确定冻结期限。冻结期限一般不宜超过执行程序终结之时。 查明低保卡的使用用途:法院在冻结低保卡时,应当查明低保卡的实际使用用途,避免误冻结用于民政救助、人道主义援助等特定用途的低保卡。

结论

法院对低保卡的冻结权应当以保障债权人合法权益为出发点,同时兼顾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需要和低保制度的公平性。对于已经充值资金的低保卡,法院有权将其作为"财产"冻结。对于未充值或尚未发放的低保卡,各地法院的认识仍存在分歧,有待进一步明确。在对低保卡进行冻结时,法院应当把握合理尺度,保障债权人和困难群众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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