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案保全查封如何解除撤诉
时间:2024-05-29
涉案保全查封如何解除撤诉
查封是一项保全措施,在刑事案件中,主要用于查封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的财产,以保证诉讼的正常进行和裁判的执行。涉案保全查封办理后,如果案件的诉讼发生变动,当事人有需要撤销保全查封的,则需要依法办理撤销手续。
撤销保全查封的方式
涉案保全查封的撤销主要有两种方式:撤回起诉和撤销裁定。
撤回起诉:根据《刑事诉讼法》第238条之规定,在刑事诉讼过程中,如果需要撤回对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的起诉,办案机关应当根据情况,撤销对涉案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等先前的保全措施。 撤销裁定:当涉案财物的权利人对已经生效的财产保全裁定有异议,可以向原裁定法院申请撤销裁定。经审查,法院认为裁定确有错误,通常会予以撤销,同时解除对该财产的保全措施。撤销保全查封的具体程序
当事人申请撤销涉案保全查封时,需要向法院提交《撤销保全申请书》,并附相关证明材料。法院收到申请后,会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对于申请理由正当、证明材料齐全的,法院将发出《撤销保全裁定书》,撤销对涉案财产的保全措施。
撤回起诉的方式
申请人向办案机关提交《撤回起诉申请书》,并附以下证明材料:
起诉书副本 律师出具的委托代理书 其他证明材料(如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的自愿撤诉意见书等)办案机关审查后,认为材料齐全、理由正当的,应当向法院提交《撤销保全措施申请书》,由法院审查后撤销保全措施。
撤销裁定的方式
申请人向原裁定法院提交《撤销保全裁定申请书》,并附以下证明材料:
已经生效的涉案财产保全裁定书 申请人的权利证明(如房产证、机动车行驶证等) 其他证明申请理由的材料法院审查后,如果认为裁定确有错误,除涉及诉讼保全的情形外,将对裁定予以撤销,并解除涉案财产的保全措施。
对撤销保全查封的注意要点
撤销保全查封的申请应由被查封财产的权利人提出。 撤销保全查封的申请应有正当理由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法院对撤销保全查封的申请进行审查后,符合法定条件的,方予以撤销。 如果当事人在撤销保全查封后又撤回撤销申请的,法院可以恢复原先的保全措施。 当事人如果对法院的裁定不服,可以向上级法院申请复议。结语
涉案保全查封是刑事诉讼中的一项重要制度,对于保障诉讼正常进行和判决执行具有重要意义。在刑事诉讼过程中,当事人如果需要解除涉案保全查封,应当根据不同的情况依法申请撤销。法院在审查当事人的申请时,应当严格把握撤销条件,充分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