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财产保全速算表
时间:2024-05-28
法院财产保全速算表
前言
法院财产保全,是指人民法院在诉讼过程中,为防止被执行人转移、隐匿、变卖其财产,依法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措施,以保证判决得以执行的一种强制措施。为了方便法院快速、准确地进行财产保全,合理确定保全标的,最高人民法院制定了《人民法院保全财产案件速算表》。本表旨在为法院提供参考依据,解决实际办案中遇到的疑难问题。
速算表适用范围
速算表适用于法院在民商事诉讼中采取财产保全措施的案件,具体包括以下情形:
追索债权 追索物权 不当得利 无因管理 确认合同无效、可撤销或解除合同等速算表使用方法
速算表的使用方法非常简单,法官只需要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选择相应的参数即可得出保全标的的数额。具体步骤如下:
1. 确定诉讼请求标的额:这可以通过原告的起诉状或当事人的陈述来确定。 2. 选择速算基准:根据诉讼请求标的额,选择相应的速算基准。 3. 确定保全倍数:根据案件性质、被执行人的履行能力和财产状况,确定保全倍数。 4. 计算保全标的额:将诉讼请求标的额乘以速算基准,再乘以保全倍数,即可得出保全标的额。速算基准及保全倍数
速算表中提供了不同的速算基准和保全倍数,以适应不同类型的案件。法官应当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结合速算表,合理确定速算基准和保全倍数。
诉讼请求标的额 速算基准 保全倍数(一般) 保全倍数(特殊) 10万元以下 1.5 1-2 2-4 10万-50万元 1.2 1-2 2-3 50万-100万元 1 1-1.5 1.5-2 100万-500万元 0.8 1-1.2 1.2-1.5 500万-1000万元 0.6 1-1.1 1.1-1.2 1000万元以上 0.4 1-1.1 1.1-1.2特殊保全情形
在一些特殊情况下,法官可以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适当提高保全倍数,以最大限度地保障诉讼请求的实现。这些特殊情形包括:
被执行人有履行能力但有转移、隐匿、变卖财产迹象的 被执行人跨省市甚至出国逃避执行的 被执行人为境外企业或者单位的司法实践中的注意问题
在使用速算表进行财产保全时,法官应当注意以下问题:
速算表仅供参考,具体保全措施应当根据案件的实际情况确定 保全倍数不能随意确定,应当有充分的理由和依据 对被执行人的收入和财产状况进行全面的调查和评估 严防当事人滥用财产保全措施,防止过度保全 加强对财产保全执行情况的监督,及时发现并纠正问题结语
法院财产保全速算表是人民法院为保障诉讼请求实现而制定的一项重要工具。通过合理使用速算表,可以提高财产保全的效率和准确性,最大限度地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和社会的公平正义。法官应当在充分了解案件情况的基础上,结合速算表,灵活运用保全措施,切实捍卫法律的尊严和权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