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除部分保全 申请书
时间:2024-05-26
解除部分保全申请书
申请人:
[你的姓名]
被申请人:[被申请人的姓名/单位名称]
内容:
兹因 [简述案件情况],申请人已向 [法院名称] 申请保全了被申请人的以下财产:
[列出被保全的财产清单,如账户/不动产等]现经申请人调查了解,上述被保全财产中部分财产与本案无关,且继续保全将对申请人及被申请人的利益造成不当影响。因此,申请人特提出申请,请求法院解除对下列财产 частичное сохранение:
[列出申请解除保全的财产清单]理由:
被申请人提交了充分的证据证明上述财产与本案无关,且申请人无从反驳。 继续保全上述财产将对申请人产生不当影响,例如妨碍申请人正常经营或进行必要的处置。 继续保全上述财产将对被申请人造成不当影响,例如影响其正常生活或经营活动。申请人承诺:
如果本案申请最终被法院驳回,申请人将立即返还上述已解除保全的财产。 申请人将积极配合本案的审理,并按照法律规定承担其应承担的责任。证据清单:
[列出支持申请的证据清单,如被申请人的证据、申请人的主张等]请求:
恳请贵院审查本申请,并于 [具体日期] 在 [具体时间] 于 [具体地点] 进行审查。
此致
[法院名称]
申请人:
[你的签名]
日期:[日期]